Thursday, November 6, 2008

Action 1106 Live



抗議警察暴力!捍衛自由人權!也正是要
社會反省自由與秩序的優先順序、因果關
係。秩序的存在是要為自由服務的,排解
不同個體間行使自由的衝突。人要有自由
才有能力參與秩序的運行,剝奪人群的自
由是無法維持秩序的長久。

抗議警察的暴力,是對基層員警最大的保
障。修改集會遊行法,明確地限制警察的
裁量權到排解衝突的最低需求,就是將警
察從政治的爭議中解放,讓政務官沒有法
源將員警推上壓制異議人士的戰線。要求
行政長官下台,是因為握有人事考核大權
的主官,必須負擔相對的責任才可以嚇止
上級威脅利誘下級違法。

外電所謂的中國特使(Chinese
Envoy)當然有人身安全的自由,但是沒
有不用看到或聽到不喜歡的事物的自由。
警察的職權應該僅局限於前者,而且不可
以在沒有事證的情況下,以預防犯罪為
由,侵犯人民的自由。警察可以圍在保護
對象的周圍,但是不可以大範圍的封閉公
共場所。只要警察沒有這些不該存在的勤
務,警民的衝突自然就會減少。

捍衛自由人權,就是要給人民和平解決紛
爭的能力與信心。人一旦被剝奪了自由與
人權,處理紛爭的能力與對和平的信心自
然較為薄弱。中國即使有嚴刑峻法,民怨
一旦爆發,那種打砸搶,往死裡打的暴民
多如過江之鯽。那種暴民還沒有出現在我
們的國家,就是因為我們的人民基於所享
有的自由與人權,還有些許能力與一絲信
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決不是因為我國人
民比中國人民高級。

當然,之所以需要警察,正是因為現實是
不完美的,還是有極少數人會去侵犯他人
的基本的自由與人權。社會也給了警察許
多公權力與工具來嚇阻或制止這類的行為
與個人。如何在維護自由人權的前提下完
成維持社會秩序的工作,就是警察的專業
所在,不然威權如日治時期的警察大人,
阿貓阿狗都能勝任。只要警察權有所節
制,讓自由人權得到保障,社會自然和
諧,反之則是緣木求魚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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