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6, 2008

Action 1106 Live



抗議警察暴力!捍衛自由人權!也正是要
社會反省自由與秩序的優先順序、因果關
係。秩序的存在是要為自由服務的,排解
不同個體間行使自由的衝突。人要有自由
才有能力參與秩序的運行,剝奪人群的自
由是無法維持秩序的長久。

抗議警察的暴力,是對基層員警最大的保
障。修改集會遊行法,明確地限制警察的
裁量權到排解衝突的最低需求,就是將警
察從政治的爭議中解放,讓政務官沒有法
源將員警推上壓制異議人士的戰線。要求
行政長官下台,是因為握有人事考核大權
的主官,必須負擔相對的責任才可以嚇止
上級威脅利誘下級違法。

外電所謂的中國特使(Chinese
Envoy)當然有人身安全的自由,但是沒
有不用看到或聽到不喜歡的事物的自由。
警察的職權應該僅局限於前者,而且不可
以在沒有事證的情況下,以預防犯罪為
由,侵犯人民的自由。警察可以圍在保護
對象的周圍,但是不可以大範圍的封閉公
共場所。只要警察沒有這些不該存在的勤
務,警民的衝突自然就會減少。

捍衛自由人權,就是要給人民和平解決紛
爭的能力與信心。人一旦被剝奪了自由與
人權,處理紛爭的能力與對和平的信心自
然較為薄弱。中國即使有嚴刑峻法,民怨
一旦爆發,那種打砸搶,往死裡打的暴民
多如過江之鯽。那種暴民還沒有出現在我
們的國家,就是因為我們的人民基於所享
有的自由與人權,還有些許能力與一絲信
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決不是因為我國人
民比中國人民高級。

當然,之所以需要警察,正是因為現實是
不完美的,還是有極少數人會去侵犯他人
的基本的自由與人權。社會也給了警察許
多公權力與工具來嚇阻或制止這類的行為
與個人。如何在維護自由人權的前提下完
成維持社會秩序的工作,就是警察的專業
所在,不然威權如日治時期的警察大人,
阿貓阿狗都能勝任。只要警察權有所節
制,讓自由人權得到保障,社會自然和
諧,反之則是緣木求魚適得其反。

這就是台灣所謂的民主嗎?

陳雲林受困晶華酒店,隨行記者遭滋擾,中國記者問:「這就是台灣所謂的民主嗎?」

這當然不是民主,為了迎接外電所謂的中國使節(Chinese Envoy),政府已經把台灣的民主收起來了。如果這位記者曾隨胡景濤訪美,那他因該見識過美國是如何讓歡迎與抗議的民眾都能近距離對胡表達意見,讓胡聽得見、看得見,不會危及胡的安全,更沒有失禮。

讓人民能在媒體關注的事件中加入不同的意見,是民主重要的機制。扯下人民揮舞的國旗,強押影像紀錄者卻提不出理由,侵入商家脅迫停播音樂歇業,都是在圍堵人民和平表達意見與監督的管道。民主權利被剝奪的人民,需要投入更多的犧牲才能進行反抗,少部分人選擇犧牲對和平的堅持,當然是至為不幸的。

反觀中國的「民主集中制」,在嚴刑峻法之下,仍然暴動不斷,只因為沒有和平的管道來表達意見與監督。中國苦民那種真實的打、砸、搶,往死裡打的暴力,中國記者可以裝作沒看見,對台灣民主縮水所帶來的滋擾,也無須大驚小怪。

Support Action 1106 Against Police Brutality

1106行動聲明

抗議警察暴力!捍衛自由人權!

從11月3日開始,中國海協會代表團來臺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同時在臺北各處,就陸續出現警方藉「維安」之名,對各類以和平方式表達不同意見者,進行粗暴的盤查、損毀、沒收、禁制、拉扯、驅離甚至拘捕。絕大多數遭致警察暴力相向的民眾,根本不曾靠近陳雲林人身,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記錄,即遭受上述對待。

透過媒體畫面傳送,我們驚覺事態嚴重—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當的技術問題、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而是暴力化的國家公權,對市民社會的嚴重挑釁和侵犯。所有彷彿戒嚴、罔顧自由人權與民主價值的管控鎮壓,連執政黨的國會議員都質問行政院長;卻只見身為最高責任主管的劉揆,仍在輕佻地詭辯和推責。實在令人既錯愕憤怒,又深感羞辱和不安。

我們不禁要問:難道要強化兩岸經貿交流,也必須透過降低臺灣的民主自由程度、以達成與中國同樣極權統治的水準嗎?

才不過短短幾天,臺灣人民好不容易匍匐建立的民主自由體制,在滿城的警力、威嚇的氛圍與強勢的防堵中,幾近崩解。我們政府,在如同警察國家的武裝保護裡,自我陶醉於「歷史性儀式」的想像、與酒酣耳熱的輪番大宴中。於此,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自由言論與行動權利,完全地被擱置、甚至忘卻。

因為多數的強勢作為根本違憲違法,無怪乎鏡頭前沒有一個警察能理直氣壯說出,他們根據何種「法律」,執行這般上級交待的勤務。警察原是保護人民的公僕,如今在這政府由上而下的嚴峻要求中,競相成了限制與懲罰人民表達意見的打手。我們無意歸咎個別只能服從上命的員警,相對的,我們嚴正要求下達此一惡令的政府高層,必須負起最大的政治責任。

我們只是一群憂心臺灣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學生、文化工作者和市民,在沒有任何政黨與團體動員及奧援的前提下,十一月六日(四)上午十一點,將自發性地集結於行政院大門前,以「著黑衣、戴口罩」作為沈痛抗議的象徵,並牽手靜坐至訴求達成為止。我們的訴求是:

一、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 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For the list of initiators, visit http://www.wretch.cc/blog/action1106/25166295

Tuesday, October 21, 2008

張銘清台南跌倒

當有爭議的外國人士來訪時,政府如果批准了,就應該派足夠的警力保護。這就是民主,因為人民有向張銘清抗議的權利,就像記者有圍堵陳幸妤的權利是一樣的。不管是抗議或是圍堵,發生推擠在所難免,這是民主的代價,所以最好是讓領國家薪水的警員來承擔。

Sunday, October 19, 2008

青天白日滿地紅

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中華民國憲法第六條)

台灣國旗可以很熟悉,但不要有政黨符號。
中國國民黨捨漢字對於日的象形描述,另外創造太陽的圖騰,
不但是去中國化,更是去漢化,自取滅亡還要拖著台灣人陪葬。
藍色與紅色都不是台灣的敵人,只是貼著黨徽的國旗不能團結台灣。
天無二日,國無二主,多數台灣人不會情願去供養獨佔國旗的政黨。
然而延續一個包容的島群國家,除了藍色海洋的屏障,人民紅色熱血的決心還是不能少的。